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招聘职位:
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是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及辐射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工作。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辐射安全监管岗(1人)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 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公开招聘简章》);
3.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截止2026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7日16: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将材料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附件命名示例:“张三-报名信息表”、“张三-身份证”等。
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
(4)学信网认证报告;
(5)专业资格/职称证书;
(6)荣誉证书及成果证明;
(7)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人员);
(8)个人简历。
四、招聘流程
资格审查→笔试(按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半结构化,笔试40%+面试60%计综合成绩)→体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标准)→考察→公示(7天)→报批备案。
五、待遇说明
录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按国家、上海市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1-56095872
监督电话:021-56083490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沪太路500号305室
招聘公告:
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是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本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及辐射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辐射安全监管岗,拟招聘人数1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的聘用资格和条件,详见《2026年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7日16:3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简历的方式,填写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个人条件需符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1)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word文档);
(2)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pdf文档);
(3)学历、学位证书(包含本科和研究生,pdf文档);
(4)学历、学位证书对应的学信网认证报告材料(pdf文档);
(5)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pdf文档);
(6)荣誉证书、重要专业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等有关材料(pdf文档);
(7)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pdf文档);
(8)个人简历(word文档)。
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例如:张三-报名信息表张三-身份证等。统一压缩后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附件大小不超过20MB,邮件标题以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命名,例如:辐射安全监管岗-张三。
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中心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中心将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将电话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名单者将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要素、基本要素(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岗位匹配性要素(专业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体检。未进入体检名单者将不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中心将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考察
中心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上海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56095872
监督电话:021-560834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沪太路500号305室
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
202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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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6年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公开招聘简章.xls
附件2 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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