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2026年上海房科院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职位: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2026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简称“上海房科院”)是隶属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的科研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4名。
一、岗位信息
岗位名称:科研人员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工作地点:上海
招聘人数:4人
学历要求: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专业要求: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等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聚焦房地产经济、住房保障、住房发展规划、城市精细化管理、物业管理、城市更新、历史建筑保护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二、应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具备扎实专业功底,能独立组织推进科研项目,有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历者优先;
4.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招聘流程
1. 网上报名:2026年4月30日前,登录上海建交人才网完成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专家审核;
3. 专业考核:专业写作+面试答辩(含5分钟个人介绍);
4. 体检与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5. 公示与录用:拟录用人选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待遇说明
录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社保等均按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杨老师
电话:021-64718289(转253或289)
监督电话:021-23113145
官网:http://www.shfky.com
招聘公告:
2026年上海事业单位招聘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房科院)是一所隶属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的科研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和房屋管理等领域的战略研究、决策咨询等工作,承担城市更新、旧区改造、既有建筑修缮、历史建筑保护等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技术支撑和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优化上海房科院人才结构,加强高水平智库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沪人社专〔2023〕22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信息
(一)岗位名称:科研人员
(二)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三)岗位职数:4个
(四)岗位说明:主要聚焦房地产经济、住房保障、住房发展规划、城市精细化管理、物业管理、城市更新、历史建筑保护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五)专业要求与条件: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等相关专业。需具备扎实深厚的专业知识功底,能够独立组织并推进科研项目,具有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法规,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秉持良好品行,做到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二)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拥有博士学位。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同时拥有良好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五)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三、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sh.gov.cn)、上海建交人才网(https://jjrc.zjw.sh.gov.cn)、上海房科院 (http://www.shfky.com)官方平台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线上方式,其他途径提交的报名申请均不予受理。应聘人员请通过上海建交人才网考试认证栏目完成在线报名,2026 年上半年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线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须完成:
1、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注册个人账号并设置密码。
2、按照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如公开发表的文章、书籍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扫描件。
4、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100-200KB,高度等于480像素,宽度等于330像素)。
5、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6、保存报名信息,选择岗位,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调剂,请谨慎申报。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做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前往上海房科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房科院将邀请行业专家,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开展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发放专业考核面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房科院委托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组织实施,采取专业写作加面试答辩的形式。
专业写作设通用写作题、专业写作题两类,其中专业写作题由应聘人员任选1题作答。面试答辩分为通用部分和专业部分。通用部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统一命题;专业部分由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主要成果进行提问。面试答辩要求应聘人员准备个人介绍(限时5分钟),重点介绍本人研究经历、主要研究方向/领域、研究成果等。
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考核情况和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并审定签字。
(五)体检
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专业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
(六)考察
对应聘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政治审查,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面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八)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64718289(转分机253或289)
监督电话:2311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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