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招聘36名储备人才3月6日前报名
招聘职位:
崇明区招聘36名储备人才3月6日前报名 搜索同类职位崇明区招聘36名储备人才,3月6日前报名
上海人力资源
招聘概要:
上海市崇明区部分党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26届人才专项招聘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 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判断、推动执行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 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于“双一流”院校的崇明籍大学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 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报考上海市崇明区2026年度选调生招录计划,进入选调笔试但最终未被录取、且有志参与崇明建设的学生可择优纳入储备人才面试名单。
二、招聘岗位
崇明区部分党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推出34个储备人才职位,具体如下:
(详细岗位信息见jobinfo部分)
三、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6年3月6日,意向报名人员可在 “易报名”网站 进行报名,填报信息须准确、真实、有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报考岗位信息锁定不能更改。视首轮拟录用情况将适时启动第二轮招募,具体以招募公告为准。
2. 面试选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获得储备人才面试资格。崇明区人才局将组织线上面谈、线下面试等形式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面谈面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信息提示。
四、培养管理及薪酬待遇
- 职位安排:根据储备人才的报考志愿、专业特点及用人单位需求等,统筹安排服务单位。
- 储备期限:储备人才储备期最长为3年,由崇明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 薪酬待遇:储备人才的薪酬根据不同学历发放,年薪应发约16 - 20万元。
- 住房保障:对有租房需求的储备人才,优先协调提供本区公租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
- 户档管理:按照上海市人才政策及上海市户籍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海生源的储备人才相应办理居住证积分手续或者上海市户籍。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 培养管理:储备人才采取边储备、边使用、边“消化”的方式进行管理。鼓励储备人才在服务期内报考本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有关岗位;储备期内,符合条件的储备人才,经双向选择和相关程序优先推荐至本区区管国有企业工作。对合同期满未被服务单位录用,或者合同期内出现合同终止情形的储备人才,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电话:施老师 021 - 59611608;汪老师 021 - 59622324 - 8118
招聘公告:
崇明区新闻办介绍,崇明区2026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技能)储备人才(以下简称储备人才)36名。2026年3月6日报名截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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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判断、推动执行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三)年龄不超过32周岁,身体健康(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于双一流院校的崇明籍大学生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上海市崇明区2026年度选调生招录计划,进入选调笔试但最终未被录取、且有志参与崇明建设的学生可择优纳入储备人才面试名单。
二、招聘岗位
崇明区部分党政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推出的34个储备人才职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意向报名人员在易报名网站(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51205091457)进行报名,填报信息须准确、真实、有效。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稳慎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报考岗位信息锁定不能更改。首轮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3月6日。视首轮拟录用情况将适时启动第二轮招募,具体以招募公告为准。
(二)面试选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获得储备人才面试资格。崇明区人才局将组织线上面谈、线下面试等形式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面谈面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信息提示。
四、培养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职位安排。根据储备人才的报考志愿、专业特点及用人单位需求等,统筹安排服务单位。
(二)储备期限。储备人才储备期最长为3年,由崇明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储备人才的薪酬根据不同学历发放,年薪应发约16-20万元。
(四)住房保障。对有租房需求的储备人才,优先协调提供本区公租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
(五)户档管理。按照上海市人才政策及上海市户籍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海生源的储备人才相应办理居住证积分手续或者上海市户籍。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六)培养管理。储备人才采取边储备、边使用、边消化的方式进行管理。鼓励储备人才在服务期内报考本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有关岗位;储备期内,符合条件的储备人才,经双向选择和相关程序优先推荐至本区区管国有企业工作。对合同期满未被服务单位录用,或者合同期内出现合同终止情形的储备人才,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电话:施老师 021-59611608
汪老师 021-59622324-8118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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