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2026年实习
招聘批次:
2026年实习招聘岗位:
- 招聘时间:
- 2026-03-06 ~ 2026-03-20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是国家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制订医药价格技术标准规范、监测医药价格信息、协助指导省级医药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等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简称价采中心)是国家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制订医药价格技术标准规范、监测医药价格信息、协助指导省级医药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具体信息如下:
招聘岗位
1. 业务岗1(应届生):招聘4人,从事药物流行病学、真实世界综合价值评价等相关工作,专业要求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1051)等多个专业,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业务岗2(往届生):招聘3人,岗位职责与业务岗1相同,专业要求和学历要求也与业务岗1相同。
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招聘对象不超过35周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从事过药物流行病学真实世界研究、药物经济学等工作的优先。当年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留服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5. 有特定情形者不得应聘,如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等。
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截至2026年3月15日16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 笔试:分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
4. 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人选,采用现场答辩方式。
5. 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确定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 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7. 试用:试用期2个月。
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 单位将通过个人报名邮箱或电话告知相关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
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相关待遇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具体面议。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010)-89061121、(010)-84881928;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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