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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66人公告

社招,高层次人才

招聘职位:

发布日期:
2026-04-06
工作地点:
职位类型:
全职
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招聘人数:
66人
薪资待遇:
按事业单位薪酬标准执行
来源:
浙江引才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66人公告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66人公告

来源:浙江引才
招聘概要: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由浙江省教育厅举办,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及浙江省“双高”建设单位。学校拥有府东路和瓯江口两个校区,占地127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设9个二级学院和10个特色产业学院,开设37个高职专业、1个四年制本科专业等。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岗位66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附件)。

三、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户籍不限;
5. 应届毕业生或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学历学位证书审查延期至报到时。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高层次人才(含博士)采用考核+面试方式;硕士一般采用试讲+答辩方式。

五、报名方式
登录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引进专栏→人才招聘系统在线报名,上传佐证材料(含学信网学历认证)。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77-88330395(倪老师),0577-85515902(梅老师、褚老师)
监督电话:0577-88105228(学校纪委办公室)

校招公告: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有近66年办学历程,由浙江省教育厅举办,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双高)、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省双高)。学校前身为温州动力机厂技工学校,1999年与温州冶金机械厂联合改制建设高职院校,现拥有府东路和瓯江口两个校区,占地127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设有9个二级学院和10个特色产业学院,开设智能光电制造技术等8个专业群37个高职招生专业、1个四年制本科专业、2个专升本本科专业、3个留学生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二、招聘计划

学校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教研岗位)6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附件)。图片如有调整,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6年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除对某些岗位用人时间另有要求外,按有关规定可在6个月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期至报到时。(二)应聘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8周岁的,凡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如确有必要,可予以适当放宽;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本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均可能成为招聘单位认定 其专业要求的依据。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4、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而非其一即可。资格条件中如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年龄上限要求为*40周岁,同时注明综合情况特别优异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的岗位,45周岁及以下取得博士学位的即视为符合条件;5、本单位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本单位可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一般自招聘信息对外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等,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出于预期缺额是否成为现实、现有人员离岗安排、分阶段筹建某些业务部门等需要,部分岗位 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或视情况暂缓招聘的岗位外,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6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6年9月底前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岗位和个别需要新加入的岗位),届时按更新目录要求招聘。经考试(考核)后,如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聘。(二)招聘具体安排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学校启用并仅接受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登陆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在首页点击人才引进专栏,登陆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填写、提交应聘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含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二)资格审查1、资格初审本单位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中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有关安排,同时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网上人才招聘系统等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系统中涉及应聘单位(含部门)、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缺失的,可能不予反馈。2、资格复审考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教育部学籍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与所应聘的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 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三)考试(考核)本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和工作具体安排,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列入《特岗目录》的岗位一般不将符合条件人数作为是否组织考核、考试的前提。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本单位将依据某些重点关注项目、优先考虑的条件等考核意见,对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进行初选,确定考试对象。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一般采用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进行初评初选,确定面试对象。硕士研究生等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试讲和答辩)方式,也可视情况安排专业测试。对于教育程度要求略低的岗位,或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专业测试或技能测试,但一般仅作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四)体检、考察招聘岗位的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如要求应届毕业生在用人部门进行短期实习的,应聘者应当配合,实习情况列入考察工作组成部分。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二)聘用管理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待遇受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结合人事档案材料,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级别岗位。试用期内,本单位可根据评估情况,按规定调整岗位等级或变更到其他岗位继续试用。经本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应待遇,有关办法依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招聘条件所指的工作经历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并提供可查证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二)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要应聘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一般仅作为参考,不作为限制性要求。(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书)。逾期不能报到或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的,学校不再保留聘用资格。(四)在政审或审核人事档案资料时,若发现造假情况,终止入编流程,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报到人员,解除聘用协议。

八、咨询和监督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考核)、聘用等具体事项的,可直接与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联系。招聘咨询:0577-88330395(倪老师)0577-85515902(梅老师、褚老师)学校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按照核准备案并公布的招聘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受理应聘咨询,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监督电话:0577-88105228(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2026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图片




编辑:荐职君来源: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声明:本文由浙江引才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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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常见问答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学历要求:
硕士及以上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地点:
温州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数:
66人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资情况:
按事业单位薪酬标准执行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要求:
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投递方式:
学校启用并仅接受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登陆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在首页点击人才引进专栏,登陆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填写、提交应聘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含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