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一般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委宣传部下属全额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2名(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绍兴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各1名)。
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不区分事业类别)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 专业要求: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新闻传播学类、社会学类;
5.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符合浙江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相关规定,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选调人员报名表》(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和电子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等原件PDF扫描件、近一年个人工作总结。
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姓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选调程序
1. 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
2. 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体检、考察: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4. 公示、调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85116900,85140722。
本公告由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校招公告:
一、选调岗位
市委宣传部下属全额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2名(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绍兴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各1名)。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不区分事业类别)的在编在职人员。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岗位要求见附件1);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完整的《选调人员报名表》,含近期2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和电子稿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等原件PDF格式扫描件和个人近一年工作总结。以上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姓名)报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5116900,8514072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形式告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选调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市委宣传部研究是否安排递补人员。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5.公示、调动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选调的,以及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市委宣传部研究是否安排递补人员。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因本人放弃或其他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以上未尽事宜由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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