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职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和推动企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现面向集团内外部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经营管理部(法律事务中心)诉讼业务岗1人。
二、招聘范围
集团内、外部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工作经历,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四)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廉洁从业,无不良记录,与原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法律纠纷处置及所属单位案件办理业务指导;
2.负责尽职调查;
3.负责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4.完成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法律等相关相近专业;
4.持有法律类职业资格证书;
5.本科需具备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研究生学历需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条件特别优秀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五、工作地点及待遇
工作地点:安徽省宿州市。
待遇:考核录用后任职P9岗位,具体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及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司通过专业招聘网站、集团及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按网络简历投递时间)。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登录集团招聘平台,从人才招揽-社会招聘栏目中,选择对应岗位投递简历。https://wecruit.hotjob.cn/SU68c12a96778ced4f39347c39/pb/social.html。通过前程无忧、BOSS直聘等网站直接投递简历。
(2)集团各单位在册员工报考的,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3)任职资格要求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3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公司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不低于1:3比例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等事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4:6的比例加权汇总。按照最终平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录用优先顺序。
(四)考察与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健康状况、有无影响任职的违纪违法行为、所提供报名材料中有无虚假材料、有无与原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离职赔偿、与原单位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宜。
拟录用人员依据集团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到有关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如因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通过、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拟录用人员不能录用的,按拟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员。
(五)公示。经公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放录用通知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集团内部人员录用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工作调动,依据《劳动合同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3、集团外部人员录用后,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延长招聘时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将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公司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57-3717861。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557-3717598,17355691102。
特此公告。
建安公司
2026年7月20日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和推动企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现面向集团内外部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经营管理部(法律事务中心)诉讼业务岗1人。
二、招聘范围
集团内、外部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工作经历,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四)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廉洁从业,无不良记录,与原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法律纠纷处置及所属单位案件办理业务指导;
2.负责尽职调查;
3.负责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4.完成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法律等相关相近专业;
4.持有法律类职业资格证书;
5.本科需具备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研究生学历需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条件特别优秀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五、工作地点及待遇
工作地点:安徽省宿州市。
待遇:考核录用后任职P9岗位,具体标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及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司通过专业招聘网站、集团及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按网络简历投递时间)。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登录集团招聘平台,从人才招揽-社会招聘栏目中,选择对应岗位投递简历。https://wecruit.hotjob.cn/SU68c12a96778ced4f39347c39/pb/social.html。通过前程无忧、boos直聘等网站直接投递简历。
(2)集团各单位在册员工报考的,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3)任职资格要求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3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公司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不低于1:3比例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等事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4:6的比例加权汇总。按照最终平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录用优先顺序。
(四)考察与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健康状况、有无影响任职的违纪违法行为、所提供报名材料中有无虚假材料、有无与原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离职赔偿、与原单位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宜。
拟录用人员依据集团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到有关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如因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通过、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拟录用人员不能录用的,按拟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员。
(五)公示。经公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放录用通知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集团内部人员录用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工作调动,依据《劳动合同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3、集团外部人员录用后,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延长招聘时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将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公司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57-3717861。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557-3717598,17355691102。
特此公告。
建安公司
2026年7月20日
来源丨建安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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